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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南昌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围挡管理办法》施行

    2025-06-09 11:09:00

    记者6月6日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昌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围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当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监督执法方面,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