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蓄意堵截、威胁、攻击、报复法院干警,且拒不认错悔改的诉讼参与人李某飞,依法决定司法拘留15日。

李某飞系原告李某(李某飞之父)诉被告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的委托代理人。6月10日下午,李某、李某飞等到西铁中院参加庭审活动。李某飞不遵守人民法院安检工作相关规定,未全面配合安检,并造成安检通道堵塞。

为维护安检秩序,保证安检通道通畅,确保其他案件诉讼参加人及旁听人员顺利接受安检参加诉讼活动,司法警察根据有关规定将李某飞强制带离。经思想疏导,李某飞在情绪稳定并配合安检后,正常参加了庭审活动。但李某飞对正常履行安检职责的法院干警代某心存不满,在庭审结束后即在本院门口蓄意堵截报复,阻拦下班回家的代某离开,实施言语威胁并动手推搡、纠缠攻击。代某欲脱离绕行未果,在李某飞有进一步攻击行为的情况下,及时对其实施了控制性措施。

鉴于李某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构成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恐吓、围攻和打击报复的行为,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西铁中院依法启动司法惩戒案件办理程序,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已移送西安市拘留所执行。
来源:西铁中院、西安头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