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领取失业金,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领
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进入“热门服务”模块,选择“社保”。
在“社保”服务中选择“失业”模块中的“失业金待遇申领”。
选择对应事项进行申办。
通过“广东人社”APP申领
下载并登录“广东人社”APP。
在APP内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进行申请。
通过广东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申领
访问广东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
在平台内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按照指引完成申请。
通过支付宝APP申领
打开支付宝APP。
进入“市民中心”模块。
在相关选项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指引操作即可。
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办理申请领取失业待遇手续,并领取《中山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
通过线下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失业人员可前往中山市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保卡(若无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则需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
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期限
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资格核对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要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进行待遇领取资格核对。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建议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申领,并确保符合所有领取条件,以便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