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潭杀人案的处理结果如下:
案件经过
2017年6月24日,湘潭县石潭镇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命案,致1人死亡1人受伤。女店主张某某与市场管理人员张议发生争执,被张议刺伤后不治身亡,张议随后被现场其他人员殴打。
嫌疑人处理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将涉案嫌疑人张某、周某国、刘某波依法刑事拘留,并对案件进行深入侦办。
法律判决
2019年3月26日,湖南省高院对石潭故意伤害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议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物质损失共计3万余元。
2019年3月28日,湘潭县纪委监委对石潭镇党委、政府、县公安局石潭派出所等单位的2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2日对张议依法执行死刑。
总结:
石潭杀人案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议执行了死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