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
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在页面中点击“新增税种”,选择“房产税”,点击“确定”后,房产税卡片新增成功。
点击“税源采集”,录入房产税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页面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自动带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可直接勾选对应的税种进行确认式申报,点击“提交申报”。也可以点击右上角的“填表式申报”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各申报表的数据信息,点击“提交申报”进行信息确认,依次录入“真实”、“责任”,点击“确定”。
提示申报成功后,若涉及到税款,点击“立即缴款”,完成税款缴纳即可。
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通过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通过银行申报缴纳
纳税人也可到房产部指定的银行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通过华律网网站申报缴纳
纳税人还可以登录华律网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年税率1.2%。
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申报缴纳方式,如通过电子税务局或银行网点,以确保及时完成房产税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