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嫌疑人逃跑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通知执法机构
犯罪嫌疑人未按期出庭且成功逃脱后,应立即联系辖区的执法机构,提供尽可能多的个人资料,包括真实身份、年龄、性别、身形特征、逃跑时间及路线等关键要素,以便警方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搜寻和追捕。
检察院的配合
案件在检察院审核和审诉阶段时,应及时向本地检察院汇报,检察院可以采取签发通缉令、作出逮捕决定或提起诉讼等手段来处理。
使用技术手段
警方和检察院会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获取信息,例如查阅录像资料、深入调查罪犯的社交网络以及公开悬赏奖励等,以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处。
收集证据
加强收集犯罪证据的力度,认真展开案件的证据采集工作,收集更多有力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审查和起诉,同时协助警方更有效地捉拿逃跑的罪犯。
发布通缉令
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在逃人员。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协调合作
公安机关应继续追踪嫌疑人的行踪,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追逃氛围。
加强内部管理
公安机关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和人员安全,防止因嫌疑人逃跑而引发的其他风险和问题。
继续侦查
刑事立案后嫌疑人逃跑,会被追捕或者上网追逃,直到抓捕归案。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采取法律措施
对于已经作出的处罚决定,若嫌疑人逃跑导致无法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追捕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并确保法律制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