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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6:49:50    

在试用期内辞职,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您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或纸质信件)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好发送记录作为证据。

离职申请

提交书面离职申请,格式通常包括个人信息、岗位、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内容。

申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纸质文件提交,确保有对方签收的凭证。

工作交接

完成工作交接,整理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并向负责人交接。

如果有项目或文件需说明,建议制作交接清单,让对方签字确认。

归还公司物品

归还公司配发的物品,如工卡、钥匙、工作电脑等,并确认记录。

若涉及押金扣除,单位需提供合法扣款依据,否则员工有权要求退还全款。

工资及社保结算

用人单位应在离职当月结清工资,包括试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等。

检查工资是否扣除不合理费用,若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社保和公积金转移:如果试用期内公司已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员工离职后需查询缴费情况,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离职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

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沟通与确认

在决定辞职前,与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离职意愿并说明原因。

确保双方没有任何经济纠纷,以便顺利办理离职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试用期的辞职过程。请确保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并妥善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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