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通常分为两种方式:
一般代理
指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
律师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因此不需要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特别授权。
全权代理(特别授权代理)
指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
全权代理包括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
由于全权代理涉及对案件实体问题的直接决定,因此需要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委托律师的流程:
建立委托关系
当事人需要找到合适的律师,向律师提出委托代理的要求,并签订代理委托合同,明确代理期限、费用、责任等事项。
准备材料
律师需要核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例如起诉状、证据材料、相关法律文件等,确保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策划诉讼策略
律师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制定最佳的诉讼策略,包括起诉方式、诉讼请求、证据申报等。
提起诉讼
律师在准备充分后,按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支付诉讼费用。
庭前准备
律师需要在开庭前准备好辩护材料、证据材料、辩护意见等,并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准备。
庭审代理
律师需要在庭审中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质证、申辩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执行
如果案件胜诉,律师需要协助当事人执行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注意事项:
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名或者盖章,并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委托人如果是侨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到某个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律师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如果委托二名律师,可以授与他们同样的代理权限,也可以分别授与不同的权限。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当事人可以有效地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