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以下是补办步骤:
携带必要证件 :您需要携带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调出您的离婚档案。
复印并加盖公章:
根据您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将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这样复印件就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补办离婚证:
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则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新的离婚证,然后再办理再婚手续。
注意事项
丢失的离婚协议书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您只需按正常程序办理即可。
如果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进行再婚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补办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