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孩送人的合法程序如下:
准备送养材料
送养人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果是组织作为送养人,则提交该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如需同意送养,应提交书面意见。
符合送养条件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如有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
未成年人父母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送养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的子女。
办理送养登记
双方达成协议且协议符合《民法典》规定后,领养方需带孩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政部门在办理登记前应进行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并可选择办理收养公证。
注意事项
送养后,如生父母情况改善,具备抚养能力,可以再生养子女。
收养人应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请确保按照以上步骤和条件进行送养,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