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份证补办期间,如果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
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时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证件工本费。
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
携带本人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放给申领人。
使用临时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在补办正式身份证期间可以使用。
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在拿到新的身份证时,应将临时身份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原身份证同时作废。
补办身份证的流程
申请人需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缴纳证件工本费并领取办理的回执。
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建议:
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尽量提前规划好时间,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及时申请临时身份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