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结婚后的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开具户籍证明
到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准备迁移材料
持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一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另一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获取准迁证
审批通过后,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到一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办理户口迁移
持一方户口簿和另一方户口迁移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重新办理身份证
当事人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注意事项:
准迁证有效期:准迁证的有效期通常为40天,需注意在有效期内完成迁移手续,否则可能需要重新申请。
网上迁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网上提交迁移申请,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不同省份/县:如果夫妻户口不在同一省份或县,流程会有所不同,但大体步骤相似,需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具体操作。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迁移过程顺利。